3.加强对涉及民生,社会和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发布。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总署“三公经费”和预决算信息,一些经费公开细化到项级科目。对国家出版基金、总署重点工程资助项目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工作进展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对重大工程及项目公开进行招投标并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加强对人事信息的公开,对公务员考录、职称评审和教育培训等信息及时公开;加强对专项行动、专项治理结果等信息的发布。对“扫黄打非”、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办,手机和淫秽色情网站的查处,打击“四假”、规范学术期刊的出版和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等信息及时公开。对群众举报信息的办理情况及时在总署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进行反馈;围绕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全民阅读活动开展等惠民工程相关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
(二)公开的形式。
1.通过总署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了政府网站建设,在网站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增设栏目。加强重点工作专题建设,在加大文字信息发布的同时,增加图片、视频信息的发布量。2011年,总署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845条。公布行政许可结果1623条,公开率100%。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增加、细化信息公开项,拓宽公开目录对业务工作的覆盖范围。将政策法规及解读、人事信息和财务信息等行业和公众关注的信息整合为信息公开板块,在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显示,方便公众浏览、查阅和监督。2011年,总署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点工作信息142件。其中政策规章12条,政策解读7条,规划信息3条,人事信息9条,政府采购信息49条,财务信息4条,统计信息2条,重点工作信息34条,补充发布信息22条。
2.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阶段性成果的发布,“剑网行动”工作成果发布,第十八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第七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新闻发布会等。
3.通过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出版报》等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公开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创新公开形式,建立了新闻出版信息手机发布平台,在业内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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