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3月)
本报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按照
《条例》要求,围绕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产业发展和行业监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深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高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总署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并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
(二)健全工作机制。
在总署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日趋健全和顺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结合更加紧密,信息公开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加强政策规章的发布和解读。2011年,我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了对新出台的新闻出版有关政策和规章的发布和解读,加强了对产业发展、行业管理方面的意见、办法、规定和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并从不同角度予以解读。
2.加强重点工作信息的发布。及时公开非时政类报刊改革、精品出版、数字出版、新闻出版走出去和新闻出版统计信息等重点工作信息。并通过总署领导和司局领导接受访谈的形式深度解读总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方便社会和行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