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单位应填写单位正式名称,封面和基本信息表中只需要填写主要牵头申请单位。
四、本建议书填写要求字迹工整,语言简练,内容准确;正文格式采用小4号宋体,1.5倍行距;幅面采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4份(至少有一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
五、项目申请单位应通过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项 目 名 称
|
|
实施周期
|
| 建议起止年度
|
|
经费预算
| 总经费
| 万元
| 申请项目经费
| 万元
| 配套
经费
| 万元
|
项目主要内容
| (200字以内)
|
项目主要考核指标
| (200字以内)
|
项目
申请
单位
| 名 称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联系人
|
|
传 真
|
| 电 话
|
|
电子邮箱
|
| 移动电话
|
|
申请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
| 名 称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单位负责人
|
| 项目联系人
|
|
传 真
|
| 电 话
|
|
电子邮箱
|
| 移动电话
|
|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