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2011年工作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电总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综合处联系(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866;咨询电话:010-86091749;电子邮箱:gdzjxxgk@chinasarft.gov.cn )。
一、概述
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着力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 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
广电总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促进阳光施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和运行程序化为重点,先后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特别是中办发[2011]22号下发后,总局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办公厅牵头、机关各司局配合,起草广电总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具体意见。2011年7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正式印发,进一步规范了总局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从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对推进总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要求切实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进一步用好电影、电视剧、人事、纪检监察等电子政务平台。还就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等方面专门作了强调。
2. 组织开展学习,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广电总局党组先后组织安排了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多次集体学习,要求各司局、各部门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广播影视法规规章以及与广播影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达到全员熟知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遵守制度、预防腐败的意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科学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总局党组的部署,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也切实加强了学习。总局办公厅还于2011年9月份举办了广播影视系统信息员培训班,要求全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