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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瓦斯重大隐患类型
排查重大隐患
挂牌督办重大隐患
治理重大隐患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其中:已整改销号
整改率
已列入治理计划
落实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责任
落实整改资金
落实整改期限
落实整改预案
累计落实治理资金 (万元)
(项)
(%)
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2.应建而未建瓦斯抽采系统
3.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
4.“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5.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
6.瓦斯超限作业
7.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管理
8.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9.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
10.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或有效运行、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
11.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组织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生产和建设
12.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和工艺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