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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四是为了进一步做好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让公众更充分提出意见,2011年我们还进一步修订了办内规章《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其中规定,除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况外,行政法规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对于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司应当及时归纳整理、汇总研究,对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其主要理由等内容要进行重点说明。同时,坚持和完善国务院部门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做法。近年来,国务院各部门在部门规章制定过程中,不少都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这对于增强规章制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2011年8月,我办还专门发文,要求所有的部门规章草案都要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且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
  三、积极运用多种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011年,法制办重视运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和宣传政府法制工作情况,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努力营造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继续通过有关中央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深入采访报道近年来各地方、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就,推动形成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氛围。为增强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公开度和透明度,在有关重要的行政法规草案上网公开征求意见时,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等媒体进行解读;在新的行政法规公布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刊发新法规答记者问。
  二是充分发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在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法制工作透明度中的平台作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坚持办好“政府法制信息公开”、“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机构职能”、“法规快递”、“法制监督”、“行政复议”、“新闻中心”等与政务公开密切相关的栏目,对我办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及时维护更新。网站提供浏览、检索、下载、打印等功能,保障人民群众及时、方便、快捷地获取有关信息。做好信息公开和网站维护工作,坚持法制宣传和法制信息服务相结合,全年外网网站共上载文章25390篇。
  三是扎实做好《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2010-2015年规划》有关工作,推进全国政府法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全国政府法制信息的统一、集约、高效和共享水平,努力做好这个规划的实施工作。为了使更多社会公众对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主动与省市法制办沟通协商,26个省级政府法制办网站、47个市级政府法制办网站与我办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建立链接,拓展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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