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公开向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条件、受理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期限等情况,为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提供充分指引。一年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82件,立案受理213件,完成832件,其中办结受理案件131件,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701件作了处理。
四是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是按照国务院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办2010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1年预算的公开工作。
二、扩大公众对立法的参与,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2011年,我办继续把提高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立法质量,使政府立法集中民智,反映民意。
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我办将实际情况了解得是否清楚,相关数据是否准确,作为做好立法工作的前提。在立法工作机制上,依靠集体的智慧,积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各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在立法调研过程中,科学选择调研对象,合理确定调研方案,注意点面结合,照顾地区差异,充分体现调研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和针对性,综合运用实地调研、书面调研、统计调查、查阅资料、数据测算等多种调研方法。通过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材料,为立法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也为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立法过程提供有效形式。
二是坚持和发展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立法工作机制。我办高度重视通过理论研讨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对法律行政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论证。通过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的充分参与,发挥部门积极性和专家学者“外脑”作用,尊重基层情况和实际需要,使立法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得到增强。例如,在起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过程中,召开了45次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先后共有1150多人次参加了讨论。在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过程中,我们先后召集10多个国务院部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个副省级城市、31个县(市)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媒体、专家等举行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条例起草的意见建议,确保出台的条例符合实际。
三是坚持和完善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做法。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外,我办对行政法规草案都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年来,共将19部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比如,《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共收到意见1099条;《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共收到网上意见1422条、电子邮件528封;《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共收到意见9442条、电子邮件2290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共收到意见6776条、电子邮件3966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