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制度供给。
13.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制度规范。总结成都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经验,推进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结重庆地票交易制度,提出示范推广意见。总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场化交易实践,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总结针对不同产业特点的差别化出让方式实践,深化土地招拍挂等出让制度的创新。总结广东“三旧改造”、上海张江等城市低效土地利用二次开发及节约集约试点经验,深化推广。研究提出围海造地与建设用地统筹管理的意见。推进完善土地权利制度试点,研究制定《关于地上地下土地权利确定与登记的指导意见》。
14.持续推进改革,建立制度储备。部署全国“两会”期间部省联合调研,促成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推进城市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完成试点城市评估工作,提出调整改进城市用地审批制度试点范围的意见。继续改进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工作。部署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改革试点。总结海南、福建等地征地拆迁补偿经验,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改革试点。选择有条件地区,开展土地调控差别化政策的试点探索。开展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问题的调研,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四、基础工作
工作目标:加强地籍调查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夯实现代地籍管理基础。加强“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扩展综合监管覆盖范围。完成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加强地质信息资料服务和管理,开展大规模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15.完成全国土地登记信息监管查询系统建设工作并试运行。拓展土地登记信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做好全国土地登记信息监管查询系统的软件开发、网络构建以及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的完善,并试点运行。指导地方加快地籍管理规范化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地籍数据库的应用、更新与维护。抓好土地登记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对增量的土地登记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对存量土地登记信息要抓紧数字化。
16.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出台《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全面完成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更新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遥感影像数据库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开展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部署开展201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拓展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成果应用领域,提高数据监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探索建立土地调查人员机构管理制度。17. 加快推进地籍调查工作。加快推进以保护权益为核心的地籍调查工作,印发《关于推进地籍调查 加强地籍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地籍调查规程》修订工作,做好《地籍调查规程》出台后的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2012年城镇地籍调查工作。
18 推进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完善全国统一的数据架构和更新机制,保持各级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形成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和拓展部综合监管平台,加快综合监管平台在国土资源工作各领域、管理各环节中的应用,形成常态化运行机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推进各省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
19.进一步提高地质资料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全国统一的地质资料管理系统和共享服务平台,全面实现对地质资料汇交的网上监管。进一步提高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的集群化、产业化水平,着力推进四项服务:一是推进数字化服务。加大地质资料数字化力度,加快构建便捷、安全、低成本的数字化服务体系,积极为重大工程、民生项目提供数字资料产品服务。二是推进地质资料电子阅览室服务。召开电子阅览室建设现场会,全面推进电子阅览室建设。三是推进网络共享服务。按照分布式保管,网络共享服务的思路,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国的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四是推进专题服务。优先开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确定的整装勘查区内地质资料数字化、地质资料系列产品集成、钻孔数据清查和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等。
20.扎实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开展大规模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加强对换届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在市(地)、县(市)国土资源局长培训班开展“双保工程”专题培训。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发放《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管理实用手册》,做好国土资源干部培训系列教材的宣传推广,抓好教材的学习和运用,推动地方政府更好履行共同责任,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双保工程”是部省合作,破解“两难”,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2012年行动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在服务大局、破解困局、完善布局、优化格局上下功夫,保证各项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推动“双保工程”有效运转。部“双保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负责单位,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加强情况沟通和信息交流,加强检查和调研工作的统筹整合,加强对地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承担部“双保工程”日常协调工作,建立同地方“双保工程”具体负责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各督察局牵头,建立与省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同推动机制,5月、9月分别召开督察区域“双保工程”推进会,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检查督促主体任务完成情况,会商解决工作难题。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双保工程”的组织领导,根据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双保工程”2012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好重点任务。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会同国土资源报社协调驻各地记者站加强2012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典型经验的宣传。
(二)加强宣传,营造有利氛围。
组织有关媒体记者对“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进行采访报道,在国土资源报上开辟专栏,报道“双保工程”动态消息,挖掘和推广“双保工程”的新思路、新办法、新经验。以访谈、署名文章、通讯报道、新闻通气会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双保工程”。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强公众参与,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双保工程”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跟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部将根据“双保工程”进展情况,适时部署对主体工作完成情况调研督导,并召开会议指导“双保工程”顺利推进。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双保工程”不走过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2年6月20日前形成2012年行动半年工作总结,12月20日前形成年度总结,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2012年年底前组织遴选“双保工程”成效显著单位,予以公开通报表扬。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推动“双保工程”的激励机制,将年度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扣、土地整治资金分配等的重要因素,对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倾斜。
附件: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重点任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