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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2011年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2011年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现将《中国气象局2011年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制定本单位2011年气候变化工作计划,并于2011年5月15日前报送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附件:中国气象局2011年气候变化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气象局2011年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计划

  2011年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任务,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情况》中的任务和2011年全国气象局长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努力在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上有新突破。
  一、着力提高气候变化监测能力
  1. 加强和完善气候观测能力。完成国家基准气候站站点遴选工作,确定国家基准气候站布局。加强和改善气候敏感区和影响关键区观测能力,完成国家气候观象台试点;进一步弥补和提升南海海洋气象监测能力,建设30个海岛/平台/船舶自动气象站;在增产千亿斤粮食规划的重点县加强农业气象干旱和土壤墒情监测能力;落实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易灾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加密布设一批自动气象站和自动雨量站,启动局地天气雷达和移动雷达建设,重点增强灾害易发区降水监测、预警和服务能力。完善7个GCOS探空站高空观测业务,进一步提高观测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
  2. 增强温室气体浓度监测能力。发挥好WMO温室气体监测数据标校中心的作用。完成温室气体监测分析系统一期项目建设。组织申报温室气体监测分析系统二期项目,重点增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5省8市国家低碳试点地区温室气体浓度监测能力。制定大气成分观测规范和业务规章制度,推进大气成分观测业务化。完成FY-3号后续卫星星载温室气体监测仪器研制年度任务,启动二氧化碳科学实验卫星地面系统建设,定期发布FY-3A、B星大气成分监测业务产品。
  3. 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与重要气候过程监测。完善气候基本要素监测,增强对我国极端事件和重要气候异常过程的监测能力,增加和填补陆地和冰雪圈层的气候异常的监测,开展欧亚区域基于卫星产品的植被、积雪的监测。重点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完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指标体系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数据集,开发完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系统2.0版,增加区域极端气候事件监测功能。
  二、着力提高气候变化预测预估能力
  4. 提升气候预测业务能力。贯彻落实《现代气候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组织现代气候业务试点建设。根据服务需要及时开展旱涝、冷暖等气候趋势预测会商和服务。加强气候预测模式系统建设,实现第二代月动力延伸模式的准业务化运行。强化历史资料应用,研发动力与统计客观集成预测技术。加强国内外气候预测模式产品的综合应用,发展多模式超级集合预测方法。探索、发展月内重要过程气候预测和流域气候预测业务。建设气候预测检验和综合气候业务平台。
  5. 增强气候变化预估能力。加大气候系统模式研发力度,提高空间分辨率,重点改进大气、海洋和陆地分量模式的关键耦合过程。发展适用于东亚地区的高分辨率区域气候模式,提高温室气体新排放情景下未来全球和区域气候变化预估能力,特别是提高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变化及其灾害性影响的预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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