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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改革办关于做好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统计工作的通知

  填表人: 办公电话:
  填表说明:
  1、院团名称栏需填报含保留院团的所有国有文艺院团;
  2、院团划转为公益性保护传承机构或转入当地文化馆、群艺馆、艺术院校、艺术研究院等机构名称填入改革后名称一栏;
  3、“隶属”栏填写“省级、地市级或县区级”,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计入地市级;
  4、反映院团改革类型及转企改制进度的第五至第十二栏,已完成的划“√”,未完成的划“×”;
  5、划转栏需按《文化部关于做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划“√”;
  6、院团填报顺序按照“省级-地市级-县级”递进;
  7、预留空白位置不够的,请自行添加。

  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统计表二

  填报厅局:
 承担改革任务的院团总数(不含保留)  已完成改革院团数量已转制院团数量已撤销院团数量已划转院团数量
省 级     
地市级     
县区级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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