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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告2012年第4号——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1年跟踪审计结果


  (十二)审计抽查医院、学校、交通及城乡居民住房项目47个,有4个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具备资质;有7个项目的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方面未完全履行职责,存在未按规定对进场材料抽检、无工程量计量过程、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监理资料不规范和不完整等问题。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加强了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理人员无从业资格、未完全履行职责等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对4个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具备资质的问题,相关监理单位已更换了具有从业资格的监理人员;对7个项目的监理单位未完全履行职责的问题,已督促相关监理单位加强力量,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十三)部分项目未经环评即开工建设。按照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2010年和2011年已开工的项目中有49个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开工建设。截至2011年9月底,上述项目已开工建设32个,其中省道308、国道214、玉树州疾控中心等8个项目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即开工建设,并擅自在1612.38亩土地上取土。如青海省公路局未经批准自行开工建设省道308玉树结古镇至曲麻莱保通工程,擅自在821.88亩土地上取土,且未对取土料场进行植草恢复。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对未经环评开工建设的问题,青海省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加快环评审批进程,截至目前,49个项目中有48个已完成环评审批工作;对擅自取土的问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已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按国家相关政策划拨了取土场用地,并对省道308沿线取土料坑进行恢复。

  (十四)结古镇供水系统项目未按环评报告中关于管线开挖的施工要求,将原地表草皮、上层40厘米的土层、40厘米以下土层分层开挖堆放,回填时分层回填以保护生态恢复,造成实际回填时无法分层回填。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已责成施工单位积极整改,制定环境恢复计划,将于2012年春季覆盖种植土后重新种草。

  (十五)玉树灾区核心区的玉树结古镇灾前常住人口2.27万人,灾后援建单位及施工人员大量进驻,现常住人口9.97万人,是原人口规模的4.4倍。由于震后学校、医院、政府机构和居民安置点等临时设施均未设置污水处理装置,结古镇全年生活污水均直接排入通天河,且生活垃圾随处堆放,每月清理一次。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已要求有关单位认真整改:一是推进包括污水处理厂在内的结古镇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二是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管理,努力减轻重建期间的污水污染;三是生活垃圾每天清理两次,垃圾箱随满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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