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活动及参展产品评定。为鼓励各地做好组织和参会工作,加大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培育和形象宣传,本届“农洽会”组委会拟对在会议组织、项目签约、产品展示和贸易、科研成果转化及参展产品等方面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并颁发组织奖。同时,组织专家对参展的优质产品进行评定,具体办法另行印发。
六、参展企业条件
本届“农洽会”参展企业及产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外资企业及境外知名企业等为主。鼓励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无不良记录的中小型企业报名参加。
七、参会单位和人员
(一)国家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厅(局)、乡镇企业局。
(二)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以及观光、休闲农业企业。
(四)国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大型连锁超市。
(五)国内外大型采购商和贸易代表。
(六)国内外涉农金融投资机构及知名商会、协会。
(七)港澳台知名人士、农业社团组织和农业合作社。
(八)有关国家驻华使节、涉农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
(九)有科技合作项目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十)各级新闻媒体。
八、会议服务
(一)优惠服务。为代表团提供新闻发布会、项目签约仪式场地;为代表团特装布展免费提供展示场地;免收参展企业税费;免费为参会客商在“农洽会”网站上发布项目、信息;为特邀嘉宾提供免费食宿,为各省级代表团免费提供2人食宿;国内外500强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凭有关证件免2人食宿。
(二)新闻宣传。会议期间设“农洽会”新闻中心,组织协调中央、省级和地方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采访和报道,并举办若干场新闻发布会。
(三)网络服务。组委会在“2012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网站上,建立项目、产品、投资、中介信息库,提供网上交流、在线洽谈等服务。会后,网站将实行常态化管理,不断更新和充实版面信息,继续为广大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发布,为各地开展招商引资、合作交流提供服务。大会期间,驻马店市会展中心和星级宾馆设置电子信息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