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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流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流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商流通发[2011]4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流通标准化建设是转变流通业发展方式,实现流通业科学发展的技术基础,是规范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推动我国流通业规范化、集约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的有效保障。为进一步提升流通管理与服务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建设在优化流通结构和提升流通产业竞争力等方面的引导、支撑作用,促进流通业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以及《全国服务标准2009-2013年发展规划》,就“十二五”期间流通标准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我国流通标准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初步搭建起以基础通用类标准为核心,以产品标准和管理标准为主体,以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为补充的流通标准体系框架。通过加强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工作协作,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技术机构的作用,初步建立起公开、透明、高效、顺畅的流通标准化工作机制。
  (二)标准制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标准制修订步伐加快。通过制订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标准化工作流程,严把标准立项关,对标准项目的起草、审定和报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与指导,有效保证了标准制修订任务的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共下达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420多项,累计发布行业标准398项,标准完成率达95%,占商贸流通领域现行标准总数的65%,成为流通标准制订步伐最快的时期。
  (三)标准实施力度不断加大,标准工作基础逐步夯实。配合“万村千乡”、“社区商业”、“双百市场”、“东桑西移”等重点工程,以及酒类流通、商贸物流、生产资料、再生资源、成品油、典当拍卖等重点行业管理,不断加强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通过总结流通发展实践,及时分析、检验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为完善和修订标准奠定了基础。
  (四)标准的引导作用日益增强,标准工作影响力不断扩大。通过标准的贯彻实施,有效规范了企业经营管理活舒和市场流通秩序,提高了流通行业规范化水平,带动了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流通标准化工作在促进行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不断增强,部分重要行业标准已经成为编制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制订法规、规章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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