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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 认真贯彻《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深入学习领会规划精神实质,正确理解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内涵,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把抓好工业领域节能减排作为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工业转型升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节能减排作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硬任务、衡量工业转型升级成效的硬指标、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硬措施,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节能减排和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好节能降耗减排专项工程。

  (三) 抓好工业节能、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保装备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强专项规划的宣贯和培训,把规划提出的目标、重点任务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将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做好重点工程和项目对接,加强政策措施协调,细化保障措施,完善政策环境,创新机制,积极争取加大技术改造、清洁生产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推进节能、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重点工程实施。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限制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

  (四) 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尽快对“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进行分解下达。认真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把落后产能淘汰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项目。切实加强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加快建立上大与关小结合、等量或减量置换等长效机制,推动利用市场手段淘汰落后产能。

  (五) 限制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针对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现状,切实强化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的审批、核准工作,从严把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坚决遏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能耗过快增长势头。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通知要求,加强全国工业系统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经验交流,加大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力度,提升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完善和创新机制,认真落实行业准入条件和准入公告管理中节能评估审查的相关条件要求,限制高耗能行业低水平盲目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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