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质检质函〔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2012年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2012年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国务院第189次常务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遵循“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以建设质量强国为目标,以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主线,以提升质量宏观管理水平、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为重点,充分发挥质量管理、质量奖励、品牌建设、统计分析、绩效管理、质量诚信、质量教育、产品责任、设备监理、产品防伪等职能作用,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夯实质量管理基础,提高质量管理效能,努力推动质量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围绕以上要求,2012年质量管理工作应当把握以下要点:
一、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
1. 大力宣传《质量发展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质量发展纲要》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印发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的通知和宣传提纲,全面部署《质量发展纲要》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及政府网站的作用,采取专家访谈、企业座谈、知识竞赛、专题演讲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质量发展纲要》宣传活动。
2. 认真学习《质量发展纲要》。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管部门、生产经营者、社会中介组织、消费者为重点,部署开展《质量发展纲要》学习活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组专题研究学习《质量发展纲要》。协助做好全国市(地)领导干部质量发展与质量安全专题研究班课程设计。组织办好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发展纲要》宣讲师资骨干班。在质检系统和广大企业举办各种形式的《质量发展纲要》学习班、研讨班、巡回宣讲会。编辑印发《质量发展纲要》单行本、《质量发展纲要》学习问答等学习辅导资料。
3. 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建立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的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制订实施《2012年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切实将落实远期规划与解决当前突出质量问题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各地方、各行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确保《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建立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工作责任制,适时组织对《质量发展纲要》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纲要实施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