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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肢体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肢体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肢体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肢体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

  《肢体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

  《肢体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是在“十一五”肢体残疾康复工作基础上,紧紧围绕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人才培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实施肢体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重点工程,推进肢体残疾康复工作深入开展,帮助肢体残疾人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逐步满足广大肢体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
  为完成“十二五”肢体残疾康复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对3万名7岁以下岁贫困脑瘫儿童进行粗大运动、精细动作、生活自理、语言沟通、认知和社交六大领域康复训练,装配矫形器,培训家长。
  --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15000例,对术后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家长培训、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装配。
  --组派10批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医疗队,实施手术1000例,并为贫困麻风畸残者发放优质、低价、简便、实用的防护用品和辅助器具,开展康复训练。
  --对85万成年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与服务,全国城市社区普遍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农村地区发展简便实用的康复服务。
  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和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
  二、工作进度
  1、贫困脑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从2011年至2015年, 2011年重点进行任务部署、计划制定、工作培训,审核定点机构,开展筛查调查等基础性工作,要求2012年完成2011-2012年任务指标。
  2、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项目实施从2011年至2014年,2011年重点做好手术对象的筛查、审批,定点医院的审核、确定,儿童手术的安排等基础工作,要求2012年完成2011-2012年手术任务指标,2014年完成全部任务,各省可根据总体任务数适当调整年度手术任务。
  3、成年肢体残疾社区康复训练与服务任务组织实施从2011年至2015年,各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等康复服务场所,为肢体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确保完成成年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与服务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
  1、健全社会化的康复服务网络
  加强康复专业机构的建设发展,带动社区康复资源的整合利用,形成以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广泛参与的康复网络。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医院康复科、妇幼保健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成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开展康复治疗、功能训练、生活自理训练、辅助器具服务、家庭护理、心理疏导、知识普及、咨询和转介等服务。
  2、大力开展康复专业人员培训
  --充分利用全科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康复技术培训,提高在职医务人员康复技术水平,掌握常用的康复评定和康复治疗技术,为伤、病、残者提供早期康复治疗(训练)和咨询服务。
  --通过中国残联、省、市(地)残联分级培训,使省、市(地)级残疾人康复中心都有经过系统培训的肢体残疾康复技术骨干,使县级康复机构或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都有经过培训的肢体残疾康复指导人员。
  3、加强技术资源中心和示范机构建设
  --推广康复与教育相结合的引导式教育模式,促进中枢神经受损导致肢体残疾的儿童在粗大运动、精细动作、生活自理、语言沟通、认知和社交六大领域全面发展(主要是脑瘫儿童),提高融入社会的能力。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要成为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培训基地和示范窗口,为当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发挥示范、培训和技术资源中心作用,帮助当地定点康复机构提高脑瘫儿童康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级医院康复科、省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健全和完善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功能,规范开展脑瘫、偏瘫、截瘫等肢体残疾康复业务,培训基层康复人员,指导社区家庭康复。
  --充分发挥示范性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的作用,开展需求调查,提供功能训练、家庭辅导、心理疏导、辅助器具资讯、咨询与转介等服务,建立康复档案,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不断提高社区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二)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1、开展脑瘫儿童综合康复
  --依靠省、市(地)、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医疗机构儿童康复中心(科)、社会办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残健融合幼儿园,对贫困肢体残疾儿童进行粗大运动、精细动作、生活自理、语言沟通、认知和社交六大领域康复训练,装配矫形器,培训家长,使机构康复向家庭康复延伸,保证脑瘫儿童康复的持续性,提高康复效果。
  --在全国省、市(地)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有条件的县级康复服务机构推广引导式教育训练模式,促进脑瘫儿童全面发展,提高生活自理和环境适应能力,为儿童学习、劳动、融入社会打下基础。
  2、实施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
  --针对肢体残疾儿童中常见的、严重影响生活活动、手术效果明显的适应症儿童,进行矫治手术、康复训练和矫形器等辅具装配,改善儿童运动功能,提高生活活动能力。
  --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手术定点医院承担手术任务,根据需要安排术后儿童到康复机构或社区康复站进行康复训练和矫形器等辅具装配。
  (三) 组派国家医疗队,赴麻风畸残患者较多、发病率较高的地区,对麻风畸残患者实施矫治手术,配发防护用品,辅助器具,开展康复训练。
  (四)广泛开展社区康复,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依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等,开展肢体残疾人及其亲友培训,帮助肢体残疾人进行运动、生活自理、环境适应等自我训练,达到参与社会生活的目标。
  --通过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幼儿保健等工作,及早发现出生缺陷和残疾,力争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对脑损伤高危儿实施监测、评估,开展早期干预和转介服务。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和“助残日”、残疾人纪念日等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宣传活动,达到社区普遍建立康复宣传栏,康复普及读物进家庭,残疾预防、早期干预知识家喻户晓,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康复和残疾预防意识,预防和减少残疾的发生。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体系
  1、组织管理
  --中国残联会同财政、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协调组织“十二五”肢体残疾康复实施方案任务的贯彻实施,将相关任务纳入社区建设、医疗卫生服务、特殊教育、人口发展等规划,制定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主要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导检查。
  --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将肢体残疾康复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福祉工程、为民办实事工程等,带动政策制度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扩大康复受益面。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部门责任,纳入目标考核,共同完成方案规定的康复任务。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做好“十二五”肢体残疾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计划制定、经费筹措、协调实施和督导检查;建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发挥咨询、指导、评估等技术支持作用;组织省、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康复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确保康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肢体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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