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工作
(三)创新卫生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将卫生政务公开与新闻宣传相结合,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传播手段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闻发布和风险沟通培训。重视和加强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凡是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决策机制,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订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五)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公开卫生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探索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的信息公开。针对卫生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权、钱、人、项目”等廉政风险较高的权力为重点,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依据,明确权力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相对人权利等内容,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大卫生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公布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卫生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卫生行政部门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健全完善卫生行政审批电子监控机制,建立“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动态管理制度。
(七)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履行职能过程中暂不适宜向社会公众公开但应当让机关干部职工知晓或在议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进行内部公开。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不仅要公开结果,更要公开过程,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