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儿童残疾预防工作体系。
1. 组织管理网络。
建立儿童残疾预防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试点城市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卫生、民政、人口计生、残联等部门共同制定本地区儿童残疾预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试点城市政府负责出台残疾儿童筛查和早期康复相关优惠政策,建立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和落实有利于残疾儿童筛查、转介和康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保障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服务的权利。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和医学检查,做好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保健工作,早期发现出生缺陷儿并及时进行医学干预和治疗,将残疾儿童筛查工作纳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体检,对各级医务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发现疑似残疾儿童,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将确诊的残疾儿童信息与残联共享。
--民政部门负责利用婚姻登记管理平台,做好儿童残疾预防和早期康复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加婚前卫生指导和医学检查,制定优惠政策,对各类贫困残疾儿童进行康复医疗救助。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利用人口计生工作网络组织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残联负责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提供康复机构信息的咨询服务,将确诊的残疾儿童及时转介至相应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安置。
2.技术指导网络。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各试点城市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试点城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基层社区医务人员、妇幼保健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残疾儿童筛查技术和方法,熟悉残疾儿童筛查工作流程,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进行残疾诊断相关技术培训,指导制定治疗和康复方案。
3.工作流程。
(二)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工作队伍。
加大基层儿童保健医务工作者培训力度,使他们掌握基本的筛查技术和方法,熟悉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流程,对专科医院医生进行残疾诊断技术培训和康复知识培训。注重残联系统残疾儿童筛查诊断队伍的培养,加强人员培训,保证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