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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大力宣传,营造气氛。各单位应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工作,加强与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广泛宣传活动进展情况,曝光典型的违法案例,弘扬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增强社会公众和航运业界对船舶安全配员重要性的认识和对海事工作的理解。
  (三)严肃纪律,确保实效。各单位应严肃内部纪律,严格执法,严肃查办海事执法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力和以权谋私等行为。实施任务前,应采取保密措施,严禁海事执法人员向行政相对人通风报信,透漏信息,违规者送交纪检部门处理。
  (四)加强监督指导。各单位要加强对一线监督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部海事局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开展工作督查,了解各单位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活动中行动不力、把关不严的海事管理机构进行通报批评。
  七、其他事宜
  (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星森 赵海军
  电话:010-65292588
  传真:010-65292875
  电子邮件:Chenxingsen@msa.gov.cn
  Zhaohaijun@msa.gov.cn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表

船 名

 

总吨

 

船舶种类

 

船籍港

 

船长姓名

及联系电话

 

最低配员证书要求人数

 

实际配员人数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所在地(填写到地级市)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船舶是否按照规定办理进出港签证?

是□否□

2

船舶是否持有有效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是□否□

3

船舶实际配员是否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

是□否□

 

3.1

是否存在船上任职的船员均持有有效证书但数量不满足最低配员证书要求?

是□否□

3.2

是否存在船上任职的船员未持有有效证书或证书已过期或航区、种类和等级超越所持船员职务证书限定的范围?

是□否□

3.3

是否存在船上任职的船员持有他人的船员职务证书?

是□否□

3.4

是否存在船上任职的船员持有假证书或持有伪造、变造的职务证书?

是□否□

3.5

是否存在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船员未持有有效的特殊培训合格证?

是□否□

4

是否存在其他与船舶配员和船员证书有关的违规情况?

是□否□

违规情况描述:

    

检查结果

因专项检查滞留船舶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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