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近期,我国沿海水域连续发生了多起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事故船舶大多存在配员不足或人证不符等严重问题。为了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遏止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船舶配员和船员证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现将《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活动方案
近期,我国沿海水域连续发生了多起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经调查,这些事故船舶大多存在配员不足或人证不符等严重问题。为了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遏止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巩固2010年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成果,扭转水上安全形势严峻局面,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针对船舶配员和船员证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注重长效管理”的安全理念,以践行“三个服务”、建设“四型海事”为先导,切实履行水上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全面履职的能力,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活动,有针对性地治理船舶配员和船员证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及其所属船员的责任意识,构建船舶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公司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船舶安全配员长效管理机制。
三、活动时间和范围
活动时间:自2012年3月25日至7月30。
检查对象:中国籍沿海航行5000总吨及以下的海船、航行长江干线的内河运输船舶和发生事故或举报配员问题的其他船舶。
其他水域内河运输船舶的检查,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执行。
检查内容:着重检查船舶配员和船员证书符合情况,同时对船舶进出港手续代办秩序混乱情况进行整顿。
检查方式:主要依托船舶签证和现场监督检查两个环节,以船舶到港等候检查方式为主,辅以突击检查、日常巡查、巡航检查和拦截检查等多种方式。专项检查可以与其他检查或调查配合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