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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的通知


  四、积极协调、落实奖励。各地在组织初赛和复赛中,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参赛选手在时间、工作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积极争取制定和落实获奖选手的表彰、奖励政策和规定,充分调动导游参与的积极性。

  五、加强引导、树立典型。各地要利用好本次大赛,全面宣传展示导游形象,发挥获奖选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导游大赛初赛、复赛、决赛获奖选手以及比赛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导游员,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要同时结合各地实际,请他们进课堂、上讲台进行言传身教,促进导游业务能力、思想道德、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本届大赛决赛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劲柳 卓超美 熊涛
  联系电话:65201306/1338/1319
  传  真:65201355
  邮箱地址:dyc@cnta.gov.cn

  附件:1.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工作方案;
  2.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各省(区市)参加决赛名额分配表。

国家旅游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二О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工作方案

  一、名称: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
  二、主题:比技能、赛服务、展风采
  三、举办目的及宗旨:开展导游服务技能比赛,激励导游提高技能水平、文化底蕴和综合素质,同时提升导游形象、交流导游经验,增强导游作为文化交流使者的作用。
  四、主办单位:国家旅游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五、承办单位
  (一)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和有关司室(单位)
  (二)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
  (三)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委)
  (五)决赛及颁奖举办地城市人民政府
  六、比赛项目内容及形式
  (一)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复赛由省级旅游局组织实施,比赛项目、内容和形式参照决赛确定。决赛由国家旅游局组织实施。
  (二)决赛分中文(普通话)和外语两个项目组进行。两个项目知识问答题库内容相同,题库和比赛答题均使用中文,风采展示和导游讲解均用比赛语种。外语项目组决赛限在英、法、德、俄、韩、日六个语种中选择参加,决赛时全国少于5名选手报名的,该比赛语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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