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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形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使用农药造成的农作物药害事故;
  (2)使用农药造成的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死亡事故;
  (3)在农药使用环节发生的人畜中毒事件。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科学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规范有序、快速高效。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农业部成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范围内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成员由农业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办公室主任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管副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管副主任担任。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领导机构职责
  (1)指导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2)确定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控制级别,部署应急处置措施。
  (3)向社会发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信息或公告。
  (4)确认处置结果,决定解除警情。
  2.3 工作机构职责
  (1)受理、收集、整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信息,向领导机构报告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有关情况。
  (2)组织专家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级别建议。
  (3)组织开展事故技术鉴定,提出补救措施,查缴涉案农药产品。
  (4)监督、检查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汇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结果,提出解除警情建议。
  (6)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和管理。
  (7)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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