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一)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推进各地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待遇水平。对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未完成改革任务的地方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抓紧组织验收。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推动实行岗位管理,尽快制订下发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行三方考评。积极争取财政和人事部门支持,督促地方抓紧落实有关政策,保障乡镇农技人员的工资待遇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的平均水平相衔接。
(二)推进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实施,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配合发展计划司争取国家发改委的支持,落实中央支持资金。督促地方落实配套资金。跟踪地方建设动态,做好情况调度,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制定出台文件,落实项目资金,启动实施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
(三)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组织遴选主导品种,集成主推技术,形成技术操作规范。实施农技推广责任制,组织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定示范户技术指导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每个县围绕3-5个主导产业,遴选培育1000个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种养水平较高、乐于助人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按照10:1的比例选聘农业技术指导员指导科技示范户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科学种养水平。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每县重点建设2-3个试验示范基地。推动出台项目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调动农技人员下乡服务的积极性。
(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在每个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由各省统一编制分类别、分产业培训计划,分批次选派100名基层骨干农技人员,到国家或省级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开展5天以上的集中培训。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跨省培训模式,进一步开阔基层农技人员眼界。充分利用“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组织农技人员加强学习,逐步提高业务能力。
(五)不断完善科研机制,深入推进部属“三院”改革。继续积极开展科研立项、评价及相关政策、机制研究,努力建设更加完善的立项、评价机制及大协作机制。组织部属“三院”开展调研,推进部属“三院”深化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跟踪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争取农业科研单位的公益性定位,落实有关保障政策。加强农业科研管理宏观政策调研。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农业科研管理机制改革的要求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完善农业科研管理机制的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