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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2年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2年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2]610号)


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进一步提升西部地区产业创新能力,我委将组织开展2012年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获得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未获得过本专项支持。
  (二)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特色较为突出,对所在行业和区域发展辐射带动作用较强。
  (三)项目已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建设条件基本具备。
  二、申报要求
  (一)请你们组织对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的项目,编写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具体格式可参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资金申请报告)、填写项目信息表,开展专家论证,将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专家论证意见)和项目申请表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委。每个省区市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二)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此项工作还要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ndrc.jhgl.org/gczxsb),请通过注册获得网上申报用户和密码,具体使用说明见管理系统的用户手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10-68785900、68785676,邮箱为xmgl@mail.jhgl.org)。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国家资金补助项目信息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
  申请国家资金补助项目信息表
序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名称及国家批准文号建设起止年限总投资(万元)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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