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项目 | 项目 编号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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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整车
检查
| 1.1※
| 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有关技术资料及档案齐全。
| 外观检查,查阅档案并查验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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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发动机、底盘应有字迹清晰的编号。
| 外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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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车辆须整洁,车身周正,各部机件齐全、完整。
| 外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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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车辆有驾驶室的应有后视镜。
| 外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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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车轮应按国家标准的规定装置有效的防护装置。
| 外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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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车辆按国家标准设置的各种仪表应齐全有效。
| 外观检查与操作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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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装载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或行驶于危险场所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应特殊安全要求。
| 外观检查与查验相关合格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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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车辆的车外最大允许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车辆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4761.5或GB14761.6的规定。
| 按照GB1496、GB3845或GB3846规定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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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动力系检验
| 2.1
| 发动机的安装应牢固可靠,连接部位无松动、脱落、损坏。
| 外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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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发动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没有异响,能正常起动、熄火。
| 操作试验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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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性能良好,工作正常,安装牢固;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现象。
| 操作试验与外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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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灯光电气检验
| 3.1
| 各种车辆灯光的配置应符合设计技术要求。
| 查对说明书并查验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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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车辆必须设置转向灯、制动灯。
| 外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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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车辆应安装嗽叭,且应灵敏有效,音量不得超过105dB(A)。
| 观察、验证与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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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车辆安装的灯具,其灯泡要有保护装置,安装要牢靠,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安装牢固,开启、关闭自如,不得因车辆震动而自行开启或关闭。
| 观察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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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车辆应安装电源总开关,且灵敏有效。
| 观察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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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蓄电池车辆,蓄电池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必须有15mm以上的空间,如盖板和带电部分之间具有绝缘层时,则其间隙至少要有10mm。绝缘层必须牢固,以免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绝缘层脱落或移动。
| 用直尺测量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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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蓄电池车辆总电源应设有紧急断电装置,电机控制电路应装有电流保护装置。
| 外观检查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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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电动机运转平稳无异响,工作温升正常,电刷接触良好,防护罩齐全。
| 测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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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传动系检验
| 4.1
| 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
| 操作试验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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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离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应符合原出厂的技术规定。
| 直尺测并对照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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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变速器变速杆的位置适当,自锁、互锁可靠(不跳档,不乱档)。
| 操作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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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传动系运转平稳,行驶中不抖动、无异响。
| 操作试验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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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液传动车辆必须处于空档位置时,才能启动发动机。
| 操作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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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静压传动车辆只有处于制动状态时,才能启动发动机。
| 操作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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