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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统筹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岗位培训项目

  一是协调明确工程实施重点领域的牵头部门,召集各领域牵头部门会议,组织测算各行业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培养指标,确定本年度培养任务(见附件);二是各领域牵头部门根据本年度培养任务,将本领域培训指标纵向分解到地方,由各地行业牵头部门提出落实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审核;三是各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本地区各领域培养指标,平衡确定本地区工程总体指标,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当地行业牵头部门将平衡确定后的各领域培养指标,分别报各领域行业牵头部门备案;四是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上报本地区各领域培训情况,各领域牵头部门汇总上报本领域全国培训情况;五是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指导协调力度,统筹现有培养渠道,整合条块资源,并选择实施条件较为成熟、社会影响大、工作基础好的若干领域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检查,积累工程实施经验。

  四、构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运行管理机制

  一是成立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指导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机构,加强工程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二是借鉴“653工程”经验,建立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中央企业、培训机构的作用,推动工程顺利实施。

  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基础建设

  一是研究起草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经费使用、基地建设等管理办法,争取出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二是加强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在政策引导、工程宣传、数据统计、资源共享、远程施教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会同牵头部门分行业制定培训大纲,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编辑出版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教材等;四是积极研究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际交流培训,参与国际继续教育活动。

  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舆论宣传和信息沟通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政策部署、重点项目、重要成果、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利用人才工作信息等渠道,加强系统内外的工程实施信息交流,为工程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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