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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七)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区。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在大中型矿区内,以煤矸石发电为龙头,利用矿井水等资源,发展电力、建材、化工等资源综合利用产 业,建设煤-焦-电-建材、煤-电-化-建材等多种模式的循环 经济园区。合理利用内蒙古中西部和山西北部高铝煤炭资源,推行 定点集中利用,建设煤-电-铝-建材一体化循环经济园区。扩大煤矸石井下充填、复垦和筑路利用量。在大型选煤厂周边地区建设 洗矸、煤泥和中煤综合利用电厂,新增装机容量 5000 万千瓦。201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量 6.1 亿吨,利用率达到 75%以上。其中,电厂利用 3 亿吨,煤矸石制建材利用 1 亿吨,煤矸石井下充填、复垦 和筑路利用 2.1 亿吨以上。力争利用含铝粉煤灰约 1080 万吨,形成 氧化铝年生产规模 360 万吨。

  2.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矿区的要求,切实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推进由被动治理向主动防 治转变。重点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结合新农村规划建设,做好村庄搬迁。高硫煤、高砷煤要采取洗选加 工等措施降低含硫量、含砷量,集中利用、集中治理、达标排放。 基本完成内蒙古、宁夏、新疆煤田灭火工作

  (八)加强科技创新,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煤炭 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新技术推广应 用、重大成套装备研制,提高煤炭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煤矿技术装 备水平。

  1.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重点加强煤与瓦斯突出机理、突水机 理、冲击地压、煤层自然发火防治、深井钻井和井壁支护、煤矿围 岩支护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

  2.开展技术攻关。 开展煤炭资源的高精度勘探、煤层气储层压裂工艺、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害防治、深井热害防治等技术攻关。支持煤矿无人工作面开采技术研发与示范工程建 设,开展地下气化采煤技术研发与示范工程建设。

  3.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大力推广年产 600 万吨采煤工作面、年产 400 万吨选煤系统等成套技术与装备,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 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广中小煤矿机械化成套技术 装备、先进的人员安全防护和矿山救护技术装备。积极推广煤矿充 填开采、保水开采等技术。

  4.推进煤矿重大装备国产化。 重点开展年产千万吨级综采成 套装备、薄煤层机械化开采装备、短壁综采装备、煤巷快速掘进与 支护成套装备、矿井新型辅助运输装备、矿井信息网络自动化系统, 以及关键元部件的研制及示范应用。开展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半连 续工艺关键设备国产化研制。重大事故快速抢险与应急处置技术及 大型装备的研制。

  (九)发展现代煤炭物流,建立煤炭应急储备体系

  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煤炭物流服务体系,提高煤炭物流效率,降低煤炭物流成本。加快建立全国煤炭应急储 备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1.发展现代煤炭物流。 整顿煤炭流通秩序,取消违规收费。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衔接,优化煤炭物流节点布局,整合和利 用现有物流资源。在煤炭生产、消费集中地和主要中转地,建设具 备储存、加工、配送等功能的煤炭物流园区。鼓励煤炭企业之间、 煤炭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联合组建第三方物流公司,发展大型现代煤炭物流企业,推进煤炭物流规模化、集约化。建立完善定位明确、 功能齐全、信息灵敏的煤炭交易中心。

  2.建设煤炭应急储备。 按照辐射范围广、应急能力强、运输距离短、储备成本低、环境污染小的要求,在沿海、沿江、沿河港 口及华中、西南等地区,加快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建设。加强对地方 和企业煤炭储备工作的引导和规范,建立全国煤炭应急储备体系。 建立和完善运行机制及管理制度,确保储得进、管得好、用得上。

  (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多元发展、互利共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境外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深入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进一步拓展煤炭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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