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流向示意图(图略)
2015 年,全国煤炭铁路运输需求 26 亿吨。考虑铁路、港口,生产、消费等环节不均衡性,需要铁路运力 28-30 亿吨。铁路规 划煤炭运力 30 亿吨,可基本满足煤炭运输需要。其中,晋陕蒙(西) 宁甘地区调出量 14.3 亿吨,铁路规划煤炭外运能力约 20 亿吨;兰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和兰渝铁路建成投运后,可基本满足新疆煤炭外运需求。
2.水运和北方港口运输以锦州、秦皇岛、天津、唐山、黄骅、青岛、日照、连云港等 北方下水港,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南方 接卸港,以及沿长江、京杭大运河的煤炭下水港,组成北煤南运水 上运输系统。预测 2015 年,北方港口海运一次下水量 7.5 亿吨。考虑铁路、港口、生产、消费等环节不均衡性,需下水能力 8 亿吨。交通运输 规划煤炭装船能力 8.3 亿吨,可适应煤炭下水需要。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企业集团
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 有效保护矿区生态环境。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4000 家以内,平均规模提高到 100 万吨/年以上。
1.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遵循市场规律,鼓励各类所有制煤矿企业以及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 份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 发的要求,以矿区为单元制定方案,实施兼并重组,减少开发主体。 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等重点产煤省(区 ),要以大型煤炭企 业为主体,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资源连片开发。黑龙 江、湖南、四川、贵州、重庆、云南等省(市 ),要加大兼并重组 力度,切实减少煤矿企业数量。
2.稳步推进矿业权整合。 对尚未开发的煤田,要科学、合理划分矿区和井田范围,制定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法 向具备开办煤矿条件的企业出让矿业权。对已设置矿业权的矿区, 鼓励优势企业整合分散的矿业权,提高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 化程度。规划期内,重点对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青海、甘 肃、新疆、四川、贵州、云南的矿区实施矿业权整合。
3.培育大型企业集团。 大型煤炭基地内资源优先向大型煤炭企业配置,优先安排大型煤炭企业项目建设。支持具有资金、技术、 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煤、 电、运一体化经营,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 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有序建设大型煤炭基地,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以大型煤炭企业为开发主体,加快陕北、黄陇、神东、蒙东、宁东、新疆煤炭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晋北、晋中、晋东、云贵煤炭 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大型矿区。统筹规划建设能源输送通道、 水源等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坚持开发与保 护并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神东、陕北、黄陇、宁东基地,加快建设能源输送通道,有序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重点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千万吨级矿井群。 晋北、晋中、晋东基地,重点做好整合煤矿升级改造,适度新建大 型现代化煤矿,加快发展煤层气产业,对优质炼焦煤和无烟煤资源 实行保护性开发。冀中、鲁西、河南、两淮基地,做好深部资源勘 查,建设接续煤矿,限制 1000 米以深新井建设。蒙东(东北)基地,内蒙古东部褐煤矿区重点实施煤电项目一体化开发,优先建设 大型露天煤矿;黑龙江、辽宁切实做好煤矿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 能,建设接续煤矿。云贵基地,加快建设大中型煤矿,大力整合关 闭小煤矿,调整煤炭生产结构。新疆基地,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战 略后备基地,实行保护性开发,强化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规划,优先建设大型露天煤矿,生产开发规模要与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水资 源条件相适应,以满足区内需求为主,适度加大外调量。
(三)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提升小煤矿办矿水平
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加强现有大中型煤矿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为重点,全面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
1.稳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 新建煤矿以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优先建设露天煤矿、特大型矿井和煤电一体化项目。按照一个 矿井一个工作面或不超过两个工作面的模式,采用先进技术装备, 设计和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按照一次建设、分期投产的原则,储备一批煤矿产能。晋陕蒙宁甘新重点建设 300 万吨/ 年及以上煤矿, 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重点建设 120 万吨/ 年及以上煤矿, 四川、贵州、云南等重点建设 90 万吨/ 年及以上煤矿。在适合建设 大中型煤矿、且小煤矿多的省(区)推行上大压小、产能置换,新井建设规模与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