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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培训班”的通知
(中税协发[2008]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举办“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详细讲解及操作中的具体实施。

  二、培训时间
  2008年7月16日-18日,7月15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金山度假村(山东省国税局泰安培训中心)
  泰安市环山路137号(普照寺东200米,路南)

  四、参加人员
  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培训师资。

  五、收费标准
  1、住宿费:每人每天120元。
  2、餐费:每人每天80元。
  3、培训费:500元(包括师资费、资料费、会议室租赁费、接站费等)。

  六、联系人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王岩010-63410059
  侯宏伟010-63540880(传真)
  2、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杨新国136089230190531-85656657
  0531-85656651(传真)
  3、泰安市金山度假村
  丁宁13853860072李博139548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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