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关于举办“涉税鉴证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11]0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帮助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夯实从事涉税鉴证业务所必须的专业基础知识,介绍在涉税鉴证业务中容易出现的风险点,增强税务中介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举办“涉税鉴证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授课教师
1、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执业风险--曲军;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鉴证实务(含财产损失鉴证)--陈玉琢;
3、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调整鉴证实务--陈斌才;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鉴证实务--高金平;
5、民商法涉税法律问题研究--曹福来。
二、培训时间
2011年10月17日-22日(10月17日报到,18日-21日全天上课,22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四、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
五、收费标准
食宿费:1200元/人(240元/人/天×5天);
培训费:600元(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用费用等)。
六、联系人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培训部
吴博(010)68413988-8505
(010)68414202(传真)
电子邮件:zsxpxb@163.com
2、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韩森勇、马丽(0514)87806600
(0514)87806671(传真)
电子邮件:dxhsy@tax-edu.net
七、具体要求
1、请各地方协会按照“涉税鉴证业务”名额表(见附件1)所列人数要求,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统计表于10月9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培训部,凡逾期未上报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另外,本次培训班以地方税协向中税协提交报名为准,向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报名的视为无效。
2、10月17日报到当天有工作人员在南京和扬州火车站、南京机场接站。请各地方协会将参加本期培训班人员的航班、车次信息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告知扬州税务进修学院联系人。逾期不报的视为不需接站,自行前往。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