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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主要活动

  (一)3月下旬,启动“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

  (二)4-6月,部署“三品一标”产品专项跟踪抽检。

  (三)5-8月,开展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组成督导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的认证现场检查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核查。

  (四)7-10月,组织开展获证产品专项检查。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的“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五)11月,依托2012年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展示“三品一标”成果,促进“三品一标”发展和市场贸易。举办消费者喜爱的“三品一标”知识竞猜互动活动和“三品一标”发展成果报告会。

  (六)2013年1月,借助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进行总结。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省(区、市)要深刻认识“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三品一标”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来抓。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各省(区、市)的“三品一标”品牌提升工作由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牵头,会同各相关厅(局、委、办)共同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本地区“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实施。

  (二)狠抓落实。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区、市)“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充分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和农业综合执法力量,将提升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省(区、市)实施方案3月25日前报部监管局,抄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强化沟通和宣传。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提升行动的进展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向部报送一次进展情况,主送部监管局,抄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同时,对“三品一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重大进展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提升行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加强沟通和联系。联系人: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薛志红,联系电话:59192322,传真:5919331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姚文英,联系电话:62191443,传真62115730;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王华飞,联系电话:62132350,传真:6211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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