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生产控制,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责任为核心,以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指导和监管。一是强化获证单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三是推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所有获证单位均应与省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签订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县级以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应当督促获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
(二)强化认证审核把关,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一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认证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现场检查规范,把住认证审核关键控制点,提高检查员现场检查的审核能力。二是要强化检查员注册管理,建立检查员责任考核机制。三是强化对现场检查工作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抽查,确保现场检查质量。
(三)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要按照“产品质量可靠、使用标志规范”的目标,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一是获证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实地督导,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建立“三品一标”监督抽查制度,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四是开展市场跟踪检查,突出大中城市和经营主体,各省(区、市)跟踪检查的经营单位不得少于50家,重点检查“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和假冒行为。标志使用不规范产品,限期整改;过期使用标志或超范围使用标志产品,依法查处;假冒产品,严厉打击。五是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在执法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中判定不符合“三品一标”标准和要求的,一律坚决淘汰出局,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六是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对超市、批发市场等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三品一标”知识培训,引导经营单位建立查标验证制度,把好进货准入关。七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县级以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举报、投诉事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