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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3、根据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的工作安排,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实地指导;
  4、参与国家文化创新工程中的蓝皮书编撰、论坛、创新奖评选、人员培训等工作。

  附件3:
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

  登记号:

  项目名称                  
  申报类别  □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申报部门                  
  共建部门                  
  承担单位                  
  申报日期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填写说明

  一、请在填写申报书前认真参阅当年有关项目申报的规定。
  二、申报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实施,一般为地、市(区)级(含县级市)人民政府,请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的不同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内划√。
  1、一般项目的申报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经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批准;文化部各司局、文化部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可直接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报。
  2、重点项目的申报程序:重点项目由地、市(区)级(含县级市)文化管理部门组织,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报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批准。
  三、共建部门只限重点项目填写,一般为地、市(区)级(含县级市)人民政府。
  四、项目申报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化部各司局、文化部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书中各项内容,做出综合评价意见后填写第七栏。
  五、报告填写后,一式三份于每年申报期内报送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承担单位概况

承担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项目联系人

 

职务

 

联 系 电 话

 

手机

 

通讯地址及邮编

 

电 子 邮 箱

 

单位概况

(300字左右)

 

 

 

 

 

 

 

2.共建部门概况(地、市(区)级(含县级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填写

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联系人

 

职务

 

联 系 电 话

 

手机

 

通讯地址及邮编

 

电 子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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