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8号――关于发布《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三项指导性文件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18号)


关于发布《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三项指导性文件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技术进步,我部组织制定了《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三项指导性文件,现予发布,供有关方面参照执行。

  以上文件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附件:1.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3.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2012年第18号 2012年3月7日实施)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铅锌冶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建设项目和现有企业的管理、设计、建设、生产、科研等工作中参照采用;本技术政策适用于铅锌冶炼工业,包括以铅锌原生矿为原料的冶炼业和以废旧金属为原料的铅锌再生业。

  (三)铅锌冶炼业应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的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水平,加快淘汰低水平落后产能,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四)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区、蔬菜基地、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养殖基地、城镇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及其防护区内,要严格限制新(改、扩)建铅锌冶炼和再生项目;区域内存在现有企业的,应适时调整规划,促使其治理、转产或迁出。

  (五)铅锌冶炼业新建、扩建项目应优先采用一级标准或更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改建项目的生产工艺不宜低于二级清洁生产标准。企业排放污染物应稳定达标,重点区域内企业排放的废气和废水中铅、砷、镉等重金属量应明显减少,到2015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100%。

  (六)铅锌冶炼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以清洁生产为核心、以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重点、以可行有效的污染防治技术为支撑、以风险防范为保障的综合防治技术路线。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