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评协[2008]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5月20日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
(2008年5月2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资深会员的管理,根据《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深会员是中评协设立的个人会员最高级别会员类型,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和联系个人会员,可根据本规定申请资深会员。
第二章 资深会员的申报条件
第三条 执业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资深会员:
1.取得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并执业8年以上;
2.近5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与评估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中国资产评估》刊物上发表文章2篇以上,或出版过评估专业著作,或经中评协认定实质性参与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和修改工作,或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中评协研究课题,并通过相应验收;
3.在资产评估机构内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申请人近3年作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的报告20个以上,近3年签字报告均被相关监管部门和资产管理机构审查通过;
4.在资产评估领域具有较高声望,积极参与资产评估行业或协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包括行业立法、准则建设、评估市场支持与推介、技术援助、执业质量监管、后续教育培训、教材编写、课题研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并发挥重要作用;
5.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会员诚信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提示信息记录。
第四条 非执业会员、联系个人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资深会员:
1.具有高级职称,从事资产评估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相关工作经历,申请人具备较高的社会认可度;
2.近5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与评估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中国资产评估》刊物上发表文章2篇以上,或出版过评估专业著作,或经中评协认定实质性参与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和修改工作,或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中评协研究课题,并通过相应验收;
3.在经济领域具有较高声望,对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或对协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包括行业立法、准则建设、评估市场支持与推介、技术援助、执业质量监管、后续教育培训、教材编写、课题研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