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四)邀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派员出席会议。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3月31日至4月1日,会期一天半。3月30日报到。
(二)地点:诸城密州宾馆(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府前街1号,总机电话:0536-6567127)。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相关市(区)级安全监管局参会,并统一组织报名。
(二)请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人及电话:刘涛,010-64463763、64463753〈传真〉)。参会代表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三)会务工作委托山东省安全监管局、诸城市安全监管局具体承办。如需接站(机)和预订返程票,请提前与诸城市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赵海全,0536-6353936、6356300〈传真〉,18653689397)。
(四)会议代表住宿费自理。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会议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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