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杨亚达等31名代表(第197号议案)提出,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制度,虽然对于遏制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起到一定作用,但总体效果不理想。建议制定专门的环境税法,发挥环境税收对减少环境污染、改善自然生态、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社会和谐及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财政部赞同代表提出的适时开征环境税的建议,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的“研究开征环境税”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底形成了环境税开征方案,目前正积极有序地开展相关工作。财经委员会建议上述部门研究开征环境税方案的同时,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抓紧环境税法的论证评估工作,适时提出立法建议。
58.王佐书等32名代表(第214号议案)建议制定流通产业促进法,加强政府服务和促进职能建设,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市场秩序,提升流通产业竞争力。商务部赞同议案制定流通产业促进法的建议。为推动流通立法工作,该部2010年专门成立市场流通立法工作小组,制定了加强市场流通基础性立法的工作方案,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流通产业促进法纳入立法规划。财经委员会认为加快流通领域发展及其法制建设十分重要,由于流通产业涉及面极广,如何立法尚需进一步论证,建议商务部结合议案内容在研究市场流通体制及其法制建设思路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59.孙桂华等30名代表(第216号议案)建议,制定发展规划法,明确编制主体的权利义务,合理界定各级各类规划的定位,明确发展规划的法律效力,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并将土地和城乡规划纳入调整范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赞同议案意见。发展规划法的起草已列入国务院2011年立法计划,该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发展规划法草案,正在修改完善,议案内容已在草案中有所体现。财经委员会建议国家发改委抓紧研究起草工作,适时提出进一步立法建议。
60.王茜等30名代表(第268号议案)建议制定电子政务法,并对相关内容提出了具体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制定电子政务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推动国家电子政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研究制订国家信息化法或国家信息化条例作为上位法,电子政务法作为专项法。该部将设立专项研究课题,深入调查研究,摸清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全面梳理分析已有法律、规章涉及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相关内容,研究提出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立法的工作思路,同时先期研究制定电子政务规范和规定,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奠定基础。财经委员会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意见。
61.屈雅君等30名代表、张立勇等30名代表(第273号、第555号议案)提出,公路是国家公共资源,只能服务社会,而不应成为盈利工具,更不应成为利益集团、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生财利器。目前存在收费公路过多、以各种借口获批的收费名目繁多、收费标准过高且种类复杂、批准收费的政府职能部门多、获批收费公路的门槛过低等问题。建议修改
公路法相关条款,从源头上治理“公路腐败”。交通运输部赞同议案提出的修改
公路法的意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法律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现实需要,确需进行修改和完善。国务院对公路问题一直很重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于今年颁布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代表提出的问题,该部将根据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论证,适时提出修改
公路法的具体建议。财经委员会同意交通运输部意见,建议在法律出台前继续采取措施解决议案关注的问题。
62.马杰等32名代表(第283号议案)建议制定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子女教育、工资保障、职业技术培训、农民工组织等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为,我国正在抓紧完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已制定出台了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社会保险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大体可以解决议案所提问题。财经委员会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建议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中切实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
63.赵林中等31名代表(第299号议案)提出,目前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社会、法律环境不尽如人意,企业的自主权、财产权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人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事件屡有发生。建议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法。财经委员会认为,我国已在
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
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中分别对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做了规定。议案所提问题目前应主要通过严格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解决。财经委员会拟在今后的相关工作中积极推动相关法律实施,解决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问题,并结合议案所提问题进一步研究如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64.李令红等34名代表(第304号议案)建议修订
海商法增加港口经营人专章或制定商港法。交通运输部赞同通过修订
海商法的相应条款解决港口经营人问题,近期正就《鹿特丹规则》对
海商法的影响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拟在此基础上启动修法工作。财经委员会同意交通运输部的意见,建议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适时提出具体立法建议。
65.李朋德等30名代表(第367号议案)提出,我国航天活动正步入常态化和产业化,正在从航天大国向航天强国发展,建议尽快出台航天法。国防科工局认为,近年来社会各界对航天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相关部门的意见也开始趋同,该局作为航天行业管理部门,将协商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联合成立航天法研究论证组,对航天立法的必要性、立法范畴等问题开展研究论证,积极推动航天立法进程。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认为,我国航天事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为积极稳妥地推动航天立法工作,建议成立研究论证组抓紧进行调研论证。财经委员会同意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的意见,建议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调研组,适时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
66.王燕文等35名代表(第394号议案)建议制订LED产业促进法,从建立行业标准、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加强LED照明产品在公共工程的应用和推广、加快制订税收补贴政策四方面入手,推动LED产业在新一轮国际产业发展竞争中抢占先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为,我国少有针对某一具体行业进行促进的立法案例,2009年《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从产业政策层面为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目前正在编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发展规划》、《信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都明确将攻克LED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提高LED应用的经济性作为发展重点。该部将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国家发改委《落实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积极落实各项重要工作措施,同时加强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合作沟通,积极研究制定促进LED产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行性。财经委员会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意见。
67.韩再芬等30名代表(第414号议案)提出,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形态处于快速转型期,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化养老体系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开展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因制度建设和法律体系的缺失,各地执行时出现一些偏差。建议制定一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农村养老
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为,已出台的
社会保险法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范围,并对制度模式、资金来源、待遇和享受待遇条件作了原则规定。由于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在试点,覆盖面有限,制度运行中的问题正在逐步显现。该部将结合议案所提意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把好的做法在制定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中加以吸收,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沿着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道路发展。财经委员会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
68.郑杰等34名代表(第419号议案)提出,
价格法规定的有些制度调控范畴有限,价格干预程序过于复杂,不利于地方政府及时、迅速地处理突发价格事件,在立法理念和具体条文表述上与WTO规则也有一定的差距和冲突,建议修改
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为,根据我国经济转轨和经济发展情况,着手对
价格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也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律体系的客观要求,赞成议案对法律修改的相关意见。该委将积极做好调研论证等工作,推动修法取得进展。在修法出台前,还可以就个别项目出台配套法规、规章解决议案所提相关问题。财经委同意国家发改委的意见,建议在完善
价格法配套规章的同时,深入开展
价格法修改论证工作,适时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