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重视,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的支持和帮助。多年来,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发展进步和司法公正。在此,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各级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人民法院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关心基层,是最高人民法院一以贯之的工作要求。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又专门开展“基层调研月”活动,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目前来看,基层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司法水平还需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亟待加强。基层法官的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少数法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少数法官不注重加强学习,不注重更新法律知识,准确适用法律的水平有待提高;一些法官缺乏群众工作经验,不善于正确处理调判关系,不善于统筹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确保司法公正上还要下更大功夫。
二是司法作风还需改进,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少数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案件久拖不决,增加了群众讼累;少数法官群众感情不深,工作方法简单,引起群众不满;极少数法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在确保司法廉洁上还要下更大功夫。
三是监督指导工作还需加强,司法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上级人民法院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指导范围和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监督指导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有待提高。在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司法管理、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方面还要下更大功夫。
除上述问题之外,人民法院基层建设还面临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司法保障水平仍待提高,法官队伍不稳定问题应予关注。基层司法保障水平与其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一些基层法院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培训经费不足,制约了工作发展。2008年以来,全国基层法院办案数量年均增长6.05%,东南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中心城市基层法官年均办案三百多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对法官的管理未充分体现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一些基层法院法官待遇偏低,职业保障不力,加之办案任务重、工作压力大、职业风险高,缺乏激励机制,导致进人难、留人难,队伍不稳定问题突出。2008年至2010年,全国基层法院共流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781人。同时,一些法官身心健康状况堪忧,有的甚至倒在工作岗位上。三年来,全国基层法院有96名法官和司法警察因公殉职,466人因公致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