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巡查督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中级以上法院普遍建立司法巡查制度,并在1351个基层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督促相关法院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督查制度,对重点工作、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实行跟踪督办。针对基层法院安全保卫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司法警察配备,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建立法院与公安机关的安保联动机制,会同公安部进行安保工作检查,督促各地配齐安保设施,落实安保责任,努力维护正常的审判秩序,为群众提供安全的诉讼环境。积极改进对下监督指导方式,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加强基层司法保障。为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有效解决基层法官短缺问题,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支持,为基层法院增加政法专项编制25207个。制定《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构建基层人才聚集和保障机制。指导各地法院完善统一招录制度,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法官等工作,拓宽法官来源渠道。2010年5月,与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文件,从政策上解决一些地方因法官提前离岗离职导致案多人少矛盾加剧的问题。推动各地法院落实带薪休假、定期体检、心理干预等制度,为基层法官舒缓工作压力。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基层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了基层法院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主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的保障体制。2008年以来,基层法院获得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年均增长20.62%,有效缓解了办案经费不足问题。坚持“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大力推进审判执行信息管理“天平工程”项目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推进机制创新、强化监督指导,全国基层法院执法办案工作得到显著加强,审判质量和司法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确保了司法的公正与高效。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基层法院审理盗窃、杀人、抢劫等各类刑事案件2539175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19578953件,妥善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审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63021件,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执结各类案件7836134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64557件,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司法公正。2008年至2010年,全国法院一审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连续三年在98%以上,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连续三年在89%以上。同时,涌现出山东省东营中院、广东省梅州中院、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等一大批先进集体以及扎根基层、心系群众、公正司法的陈燕萍、钟世鑫、詹红荔等一大批优秀法官和司法警察。全国基层法院共有38171个集体、100808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1232个集体、1465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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