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人员和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可以申请豁免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两个科目(具体申办手续见附1、附2)。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发布的《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日期与地点
(一)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除英文选答题外,采用书写中文文字方式解答(简、繁体不限);英文选答题采用书写英文解答。
(二)考试日期:2008年11月14日至 16日。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11月14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1月15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11月16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以上时间均为比利时当地时间)
(三)考试地点: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试。
五、报名日期、方式及收费
请应考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可登录中注协网站
http://www.cicpa.org.cn“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
(一)报名日期:2008年4月11日至8月31日之间。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2008年4月11日开始,应考人员可登录中注协网站,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资料。
2.代理机构: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以下简称考试代理机构)。
考试代理机构联系地址:ICAEW
Chartered Accountants’ Hall
PO Box 433 Moorgate Place
London EC2P 2BJ
UK
联系人:Ms. Grace 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