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命题、组卷
工作任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和组卷,提交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
时间安排:2012年4~8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考区、考点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
时间安排:2012年5~9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
(六)考试收费许可续展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许可续展。各省(区、市)兽医部门向省财政、物价部门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许可续展,办理收费许可证。
时间安排:2012年3~4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阶段
(一)发布公告
工作任务: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
时间安排:2012年4月底。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
(二)组织报名
工作任务:考生网上报名。各考区、考点按农业部制定的考务工作规则,确认报名信息,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将考生信息汇总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报名费。维护报名网络,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时间安排:2012年5~7月。
责任单位: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安排考场
各省(市、区)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安排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2年7月。
责任单位: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
(四)运送试卷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印刷试卷,并将试卷下发到考区。考区接收试卷,下发到考点。
时间安排:2012年10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
(五)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