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对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开展重点巡视工作的通知
(国人口党组〔2012〕12号)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的要求和巡视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将你们确定为2012年委重点巡视单位。请你们根据相关要求,作好准备,积极配合,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关于对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开展巡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关于对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开展巡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开展对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的重点巡视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巡视内容:
(一)本届班子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统筹规划,促进单位科学发展方面的情况。
(二)本届班子在围绕全委中心工作部署,抓好业务、项目、工程、科研、经济、效益等主体工作方面的情况。
(三)本届班子组建以来,在落实职能、履行职责方面的情况。
(四)本单位在加强党的建设、勤政廉政建设、职工队伍建设方面的情况。
(五)本届领导班子发挥核心作用、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情况。
(六)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巡视步骤: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巡视工作办法(试行)》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巡视组巡视工作规则》的要求执行,主要步骤如下。
(一)召开全体人员动员大会。
(二)听取班子全面工作汇报。
(三)召开各类座谈会。
(四)列席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或重要工作会议。
(五)实地考察、调研。
(六)进行谈活。
(七)查阅资料。
(八)问卷调查。
(九)开展全员民主测评。
(十)听取部门意见。
(十一)意见反馈。召开被巡视单位全体人员会议,通报巡视工作情况。
三、组织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