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第十一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经过五个五年全民普法教育,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限制,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教育形式单一,工作水平相对落后,存在一些盲点和死角。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参与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适应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