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295 人员状态代码
参考GB/T 14946 《全国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分类与代码》中的表A.62 离退休类别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47 人员状态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1
| 离休
| 我国干部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
|
2
| 退休
| 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
3
| 在职
| 行政事业单位具有正式人员编制,在人事部关于工作规定年龄内的职工。
|
4.11 非税收入
CS321 非税收入项目代码
编码方法:
(1)采用层次码,编码结构为3-2-2-…+1,最后一位为标识位;
(2)第1-3位表示非税收入一级项目,第4-5位表示二级项目,第6-7位表示三级项目;地方运用全国项目库,可对中央批准的一级、二级项目进行细化(使用600-999区间段数字),并可根据需要在三级项目下进行扩充;;
(3)最后1位标识位,表示项目维护主体,中央使用0,省级使用9。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CS323 收缴方式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48 收缴方式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1
| 直接缴库
| 非税收入的一种收缴方式,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将应缴款项缴入财政汇缴专户、财政专户或国库单一账户。
|
2
| 集中汇缴
| 非税收入的一种收缴方式,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款项按收入项目收入汇总后集中缴入财政汇缴专户或财政专户。
|
CS325 非税收入项目审批属性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层次码,第1位数字表示大类,第2位数字表示小类。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49 非税收入项目审批属性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1
| 中央批准项目
| 中央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
|
11
| 中央批准-中央项目
| 中央批准项目,由中央单位执收的项目。
|
12
| 中央批准-共享项目
| 中央批准项目,中央单位和地方单位均可执收的项目。
|
13
| 中央批准-地方项目
| 中央批准项目,由地方单位执收的项目。
|
2
| 地方批准项目
| 地方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
|
21
| 省级批准-省级项目
| 省级批准项目,由省级单位执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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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省级批准-省级以下共享项目
| 省级批准项目,省级单位和省级以下单位均可执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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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省级批准-市县项目
| 省级批准项目,由市县级单位执收的项目。
|
CS327 非税收入分成标准类型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50 非税收入分成标准类型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1
| 比例
| 分成项目按比例进行分成。
|
2
| 定额
| 分成项目按固定金额进行分成。
|
9
| 其他
| 预留。
|
CS329 非税收入分成方向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2位数字表示。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51 非税收入分成方向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01
| 中央向地方分成
| |
02
| 地方向中央分成
| |
03
| 中央地方双向分成
| |
04
| 同级财政单位间分成
| |
05
| 省级向市县级分成
| |
06
| 市县级向省级分成
| |
07
| 省级和市县级双向分成
| |
08
| 市级向县级分成
| |
09
| 县级向市级分成
| |
10
| 市级和县级双向分成
| |
99
| 其他
| |
4.12 非贸易外汇
CS351 国别代码
采用国家标准GB/T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3位数字表示。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示例:
表52 国别代码表示例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004
| 阿富汗
| |
008
| 阿尔巴尼亚
| |
012
| 阿尔及利亚
| |
124
| 加拿大
| |
156
| 中国
| |
……
| ……
| |
CS353 货币代码
采用国家标准GB/T 12406《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3位大写字母型代码,最左边2位字符为分配给货币管理机构的唯一代码。货币管理机构的地理区域源自GB/T 2659。
字母型代码的第3位(右边第1位)是一个指示符,也称助记符,依据主要的货币单位或资金的名称制定。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53 货币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CNY
| 人民币
| |
GBP
| 英镑
| |
HKD
| 港币
| |
USD
| 美元
| |
CHF
| 瑞士法郎
| |
DEM
| 德国马克
| |
FRF
| 法国法郎
| |
SGD
| 新加坡元
| |
NLG
| 荷兰盾
| |
SEK
| 瑞典克朗
| |
DKK
| 丹麦克朗
| |
NOK
| 挪威克朗
| |
ATS
| 奥地利先令
| |
BEF
| 比利时法郎
| |
ITL
| 意大利里拉
| |
JPY
| 日元
| |
CAD
| 加拿大元
| |
AUD
| 澳大利亚元
| |
ESP
| 西班牙比赛塔
| |
EUR
| 欧元
| |
FIM
| 芬兰马克
| |
MOP
| 澳门元
| |
PHP
| 菲律宾比索
| |
THB
| 泰国铢
| |
NZD
| 新西兰元
| |
ASF
| 清算瑞士法郎
| |
CS355 出国事由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2位数字表示。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54 出国事由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01
| 考察
| |
02
| 培训
| |
03
| 进修
| |
04
| 留学
| |
05
| 会议
| |
06
| 演出
| |
07
| 比赛
| |
08
| 展销
| |
09
| 洽谈
| |
10
| 展览
| |
11
| 拍摄
| |
12
| 采访
| |
13
| 订阅书刊
| |
14
| 审计
| |
99
| 其他
| |
CS357 用汇经费来源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55 用汇经费来源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1
| 自理
| |
2
| 全部邀方负责
| |
3
| 部分邀方负责
| |
4
| 项目支出
| |
9
| 其他
| |
CS359 用汇项目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2位数字表示。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56 用汇项目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01
| 驻外机构用汇
| 驻外使领馆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境外设立代表处或办事机构的一次性开办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设备购置费等用汇。
|
02
| 留学生用汇
| 各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学习和生活所开支的外汇。
|
03
| 专家用汇
| 各单位用于应聘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领取的工资、生活费及离职补贴等按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购汇比例兑换所需的外汇。
|
04
| 国际组织会费用汇
| 各单位代表我国参加国际组织应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用汇。
|
05
| 救济与捐款用汇
| 各单位经国务院批准对外救助与捐摊款用汇。
|
06
| 股金与基金用汇
| 各单位代表我国政府加入多边金融和基金组织按规定应缴纳的基金数额和购买股权份额所使用的外汇。
|
07
| 政治业务用汇
| 各单位在对外各项活动中一些特殊业务用汇。
|
08
| 对外宣传用汇
| 各单位在进行对外宣传活动过程中所使用外汇。
|
09
| 出国用汇
| 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所使用的外汇,包括出国考察、访问、学习、经贸洽谈、新闻采访、举办展览、出席国际组织会议、短期培训或研修等用汇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出国用汇。
|
10
| 个人购汇
|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为了满足个人国外活动之需,在国家规定的限额内自费购买用于购置个人生活用品或其他零用品所需外汇。
|
11
| 境外朝觐用汇
| 宗教团体组织穆斯林赴境外朝圣活动所需的外汇。
|
12
| 援外用汇
| 各单位代表我国政府在对外援助活动中所使用的外汇。
|
13
| 科研用汇
| |
99
| 其他用汇
| 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没有列入上述用汇的其他项目用汇。
|
4.13 政府采购
CS381 采购方式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57 采购方式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1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2
| 邀请招标
| 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3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等而通过规定程序与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
|
4
| 询价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采购项目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价格变动小向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采购文件,并按规定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
5
| 单一来源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符合法定单一来源条件的项目或经财政部门批准按规定向单一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
9
| 其他
|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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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383 采购实施形式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58 采购实施形式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1
| 协议供货
| 指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统一确定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范围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形式固定,由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一种实施形式。主要适用于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日常采购频繁的通用类产品。
|
2
| 定点采购
| 指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统一确定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范围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形式固定,由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一种实施形式。主要适用于通用的服务类项目。
|
9
| 其他
| 指上述两种采购实施形式以外的其他实施形式。
|
CS385 采购品目代码
编码方法: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备注:与财政部最新发布的《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保持一致。
CS387 采购来源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层次码,第1位数字表示大类,第2位数字表示小类。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59 采购来源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1
| 国内
| 指履行工程和服务合同的是本国供应商,或指所采购的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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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省内
| 指供应商履约时提供的货物在省内生产或者工程和服务合同由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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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省外
| 指供应商履约时提供的货物在省外生产或者工程和服务合同由外省注册的供应商履行。
|
2
| 进口
| 指履行工程和服务合同的是外国供应商,或指所采购的货物为进口产品。
|
CS389 采购组织形式代码
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表示。
应用范围:中央、地方共用。
代码表:
表60 采购组织形式代码表
代码
| 名称
| 说明
|
1
| 政府集中采购
| 指单位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通用商品采购项目委托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
|
11
| 自行组织
| 指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自己直接组织的采购活动
|
12
| 委托采购
| 指集中采购机构将应当由本机构独立开展的采购项目通过委托方式由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情况
|
2
| 部门集中采购
| 指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本部门具有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21
| 自行组织
| 指各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自己直接组织的采购活动
|
22
| 委托采购
| 指各采购单位将应当由本机构独立开展的采购项目通过委托方式由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情况
|
3
| 分散采购
| 也称单位自行采购,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范围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31
| 自行组织
| 指各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自己直接组织的采购活动
|
32
| 委托采购
| 指各采购单位将应当由本机构独立开展的采购项目通过委托方式由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