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文部分
1.第一部分重要文献
由国家农发办负责选编。
(1)节选党中央的决定和文件中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论述;
(2)节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报告和决议中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论述;
(3)节选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和文件中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论述;
(4)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5)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6)财政部金人庆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7)财政部廖晓军副部长在全国农发办主任暨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第二部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记述2005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概况,由国家农发办负责撰写。
(1)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综述。
(2)重点专题
①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②大力推进投资参股经营;
③规范和加强开发县管理;
④加强部门项目管理;
⑤推进农民用水协会建设。
各个专题的撰写要紧扣题目进行记述,充分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在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内容要写深、写透,要有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升华,提高内容上的针对性,不能泛泛而谈。
(3)业务工作
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与管理;
②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
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④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⑤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外资工作;
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检查和验收考评;
⑦农业综合开发干部培训及信息系统建设。
着重反映2005年农业综合开发各方面工作的总体情况,要做到内容全面,记述详实,层次分明,资料准确,要重数据,重写实,据实论理,避免记“流水帐”。
所有稿件一律采用记叙文体裁,注意文稿的规范化。对情况的表述要清晰、准确。涉及制度、规定的引用,要用全名,并注明发文机关和文号。每篇文章字数控制在5000~7000字。
3.第三部分地方和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记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2005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发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发办,水利部、农业部(含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农发办分篇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