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审定意见的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审定意见的通知
(2007年)


  你办《关于申报2007年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的请示》(浙农综办[2007]14号)收悉。经专家评估、资产评估和我办认真研究,现将审定意见通知如下:
  同意将兔毛加工项目列入你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予以扶持(具体项目、投资及有关条件详见附件)。请据此抓紧与我办签订委托监管协议,以便尽快拨付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资金。

  附件:浙江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万元)

投资参股企业

有关条件

总投资

其中:中央财政参股投资

兔毛加工项目

4136

1000

浙江申浩毛纺制衣有限公司

企业须出具董事会决议,同意由国有股东授权的资产运营机构向企业派驻财务总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