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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快2009年扩大内需水利建设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快2009年扩大内需水利建设的通知
(水规计[2009]419号)


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
  2009年,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了三批扩大内需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共435亿元(不含南水北调工程45亿元),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三批中央水利投资建设总体进展顺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受前期工作、招投标及安全度汛等因素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与全面完成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地方配套资金还没有完全到位,管理薄弱、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确保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的“三个100%”目标,现就2009年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2009年水利建设面临的形势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影响的关键之年,水利建设既迎来良好发展机遇,也面临巨大挑战。一是任务重,2009年中央水利投资预计为592亿元,加上地方配套投资,总规模将达到1200亿元左右;二是要求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明确要求第二、三批中央投资项目在2009年9月底前100%开工、100%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发现问题100%按期整改到位;三是难度大,全年要解决60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开工建设633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对287处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333项骨干水利枢纽工程和江河治理工程,还要开展一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点多、面广、量大,实施难度较大。
  因此,各单位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扩大内需水利投资建设所承载的特殊历史使命和当前水利投资建设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严峻形势,坚持精神不松懈、要求不降低、工作不放松,不断提高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全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扩大内需水利建设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全面推进建设进度
  1、未完成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的单位,要加强与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协调,在2009年8月底前将2009年前两批扩大内需剩余投资计划和扩大内需第四批投资计划尽快安排到具体项目并分解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满足工程招投标及资金拨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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