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山西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
(2007年)
你办《关于呈报山西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请示》(晋农发[2007]28号)和《关于呈报山西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批复备案材料的请示》(晋农发[2007]29号)均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建设范围:项目涉及运城、临汾、吕梁等7个市的8个县(市、区);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3373.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250万元(其中有偿资金2438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647万元(其中省级配套1300万元),自筹资金7496.51万元,银行贷款980.2万元;项目数量: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8个,其中,种养基地项目3个,加工项目5个;预期效益:项目完成后,年新增鲜奶1170万公斤,提供种畜(禽)1437.34万头(只),年新增肉类产品加工能力460万公斤、奶产品加工能力13000万公斤、其它加工能力12000万公斤,年新增总产值61459.79万元、利税7217.12万元、净利润4086.47万元、固定资产11713.53万元,安排农村劳动力1060人。
二、原则同意对你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予以备案。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26085.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260万元(其中有偿资金2445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652万元(其中省级配套1359万元),自筹资金13398.25万元,银行贷款7775万元;项目数量: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29个,其中,种养基地项目9个,加工项目18个,流通设施项目2个。
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各项试点工作,要加强跟踪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材料报国家农发办。
(一)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治理项目有机结合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治理两类项目;要以试点项目建设为契机,搭建支农资金整合平台,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农民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化机制,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组合”的新机制;要提高项目建设的整体效益,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工作。要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国“三农”工作中的作用和意义,结合贯彻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引导其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要深入调研,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途径;要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契机,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应得利益,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稳定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