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农机质量保障督导。在主要农时季节、产品旺销季节,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采取到企业、销售市场现场检查、用户访谈等形式开展督导。督导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补贴机具质量状况和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出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做出评价。

  (三)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各省(区、市)要按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地区质量投诉情况较多的1~2个产品开展质量调查工作。调查结束后,及时开展质量调查分析,形成质量调查报告,组织有关企业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能力。农业部今年将组织开展玉米收获机械质量调查。

  (四)加强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落实《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要求,加快农机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机化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标准审定会和标准起草人员培训班,提高标准制定工作质量。组织开展农机化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工作,编印《农业机械化标准概要》。

  (五)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提高维修企业服务能力。认真履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职责,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的持证率。推广使用农机维修信息管理统计系统软件,提高农机维修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农机维修职业技能鉴定,大力推广农机维修节能减排技术和维修服务标准合同。

  四、部重点工作安排

  (一)3~4月,结合农业部第八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开展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3·15”活动。召开2011年全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情况通报会。

  (二)4~9月,成立督导组,赴部分省开展“春耕”、“三夏”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

  (三)5~7月,组织开展农机化行业标准审定会。制定发布“2013-2015年农机化标准制修订指南目录”。编印《农业机械化标准概要》。

  (四)6~7月,组织鉴定总站完善“农机维修信息管理统计系统”,开展收割机械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定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