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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1975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转存中国银行上海万科支行的请示》(平保产发〔2011〕2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的2亿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银行上海万科支行。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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